期貨廈工股份:2012年公司債券2016年付息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5 08:30債權登記日:2016年6月17日債券付息日:2016年6月20日廈門廈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2012年6月18日發行的廈門廈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債券」)將於2016年6月20日開始支付自2015年6月18日至2016年6月17日期間的利息。根據本公司於2012年6月14日公告的本次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債券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廈門廈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及代碼:12廈工債(122156)。3、發行人:廈門廈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4、發行總額:本次債券的發行總額15億元。5、債券期限:5年期,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6、票面利率:4.55%,在債券存續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本次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2015年5月28日,公司發布《關於上調2012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的公告》,決定上調本次債券的票面利率45個基點,即本次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5.00%固定不變。7、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次債券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本次債券後2年的票面利率。本公司將於本次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於是否上調本次債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則本次債券後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2015年5月28日,公司發布《關於上調2012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的公告》,決定上調本次債券的票面利率45個基點,即本次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為5.00%固定不變。8、投資者回售選擇權:發行人發出關於是否上調本次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後,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次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次債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本次債券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2015年6月18日,公司發布《關於2012年公司債券回售實施結果的公告》,本次回售有效申報數量為70,000手,回售金額為人民幣70,000,000.00元。9、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本次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逾期不另計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次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次債券票面總額分別與債券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之和。10、起息日:2012年6月18日。11、利息登記日(債權登記日):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關規定辦理。在利息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次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就其所持本次債券獲得該利息登記日所在計息年度的利息(最後一個計息年度的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12、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18日為上一個計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自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6月18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13、擔保人及擔保方式:廈門海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翼集團」)為本次債券的還本付息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2015年12月31日,本次債券新增廈門市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市政集團」)作為擔保人,為本次債券的還本付息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14、信用級別:本次債券發行時經聯合信用評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合信用」)評定,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評級展望穩定,債項信用等級為AA+。2015年5月19日,聯合信用對本次債券進行跟蹤評定,維持發行人主體長期信用等級AA,評級展望穩定;維持債項信用等級AA+。2016年1月14日,聯合信用出具了《關於上調2012年公司債券信用等級的公告》,決定將本次債券的債項信用等級由AA+上調到AAA。15、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次債券於2012年7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二、本次付息方案根據本次債券募集說明書及《關於上調2012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的公告》,本次債券存續期後2年的票面利率5.00%,每手「12廈工債」(面值1,000元)付息50.00元(含稅)。三、付息債權登記日和付息日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6月17日。2、本次付息日:2016年6月20日。四、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6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2廈工債」持有人。五、付息方法(一)本公司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公司將在本期兌息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次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六、關於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一)個人投資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次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本次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本次債券的個人利息所得稅征繳說明如下:1、納稅人:本次債券的個人投資者;2、征稅對象:本次債券的利息所得;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兌付機構領取利息時由兌付機構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次債券付息工作的各兌付機構。(二)居民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於持有本次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三)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QFII」)等非居民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QFII等非居民企業取得的本次債券利息應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上述企業所得稅,向QFII等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並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後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七、相關機構及聯系方法(一)發行人:廈門廈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聯系地址:廈門市灌口南路668號之八聯系人:潘曉丹聯系電話:0592-6389300傳真:0592-6389301郵編:361023(二)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興業證券(60137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聯系地址:上海市浦東民生路1199弄證大五道口廣場1號20樓聯系人:黃奕林、李強、梁華聯系電話:021-38565899,38565871,38565898傳真:021-38565900郵編:200135(三)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聯系地址:上海市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層聯系人:徐瑛聯系電話:021-68870114傳真:021-68875802郵政編碼:200120特此公告。廈門廈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會2016年6月15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投資10至18歲孩子的最佳方案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避險情緒飆升 令資金紛紛回歸亞洲債市下一篇瑞茂通:關於公司債券2016年跟蹤評級結果的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