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營改增」:把好事辦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2 08:40
5月1日,我國「營改增」試點工作在保險業全面展開。在中國保監會和相關部委的指導下,行業上下共同努力,實現了平穩過渡,順利落地。但客觀講,「出單開票」僅僅是形式和必要,而深刻理解「新常態」背景下,稅制改革的根本訴求和基本邏輯,利用這次「營改增」契機,全面梳理並提升行業經營理念和管理能力是實質和關鍵。「營改增」無疑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是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好事,但如何「把好事辦好」,是行業需要認真思考和回答的問題。
一)認識改革背景是前提
稅收是現代社會公共管理的重要基礎,如何實現稅賦公平,提高征稅效率,始終是各國稅務工作的重點。同時,在全面深化改革時期,如何通過優化稅制結構,理順稅收關系,為企業減稅減負,增強實體經濟活力,是我國經濟順利進入「新常態」的重要保障。
2012年,為了推動我國經濟的持續、協調和健康發展,施行積極性財政政策,並加快調整並優化稅制,實行結構性減稅政策,我國全面啟動了「營改增」試點工作。
「營改增」的實施,一是有利於完善稅制,消除重復征稅;二是有利於社會專業化分工,有利於社會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調整生產經營結構;三是有利於降低企業稅收成本,增強企業發展活力;四是有利於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經過3年的試點工作,取得了預期的效果,截至2015年底,「營改增」累計減稅6412億元,試點行業稅負整體下降32%,約97%的試點納稅人實現稅負下降或持平。
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推進增值稅改革,適當簡化稅率。2016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全面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范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所有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范圍,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就保險業的「營改增」而言,財產保險業可謂是「首當其沖」,其原因在於「業務性質」。從統計數據看,在「營改增」前,保險行業中財產保險業務是營業稅源的「大戶」。因此,財產保險是保險業「營改增」的重點和關鍵,應當高度重視並加大投入。
認識改革的大背景是保險業做好「營改增」的前提,因為,「營改增」既不是保險業「一家的事」,更不是「要不要」和「能不能」做的事,「營改增」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和系統工程,保險業不可能置身度外,必須積極參與,把好事辦好。
二)理解改革訴求是基礎
從表面上看,「營改增」是征稅方式的改變。從本質上看,「營改增」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別是財稅制度改革,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任務。因此,在「營改增」項目的推進過程中,保險業應高度關注並更好地將「制度紅利」惠及社會、經濟和行業發展,這是「營改增」的根本訴求。從外部看,「營改增」之後,投保企業可以通過抵扣,降低保險費實際負擔水平,調動投保的積極性。從內部看,通過「營改增」,能夠進一步理順保險經營關系,不斷提升經營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金融業納入增值稅體系,有利於健全產業鏈上下游的增值稅征抵機制,對於消除重復征稅、增強稅收中性十分必要。金融業「營改增」涉及國家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的合理銜接,意義重大。保險業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從適應和助力「新常態」出發,強化做好「營改增」的責任意識,提升服務社會的能力。
但從全球實踐看,金融業「營改增」無疑是一道難題,我國也不例外。從目前頒布的相關制度看,仍存在「不盡人意」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在未來的實踐中不斷總結並加以完善,其內在原因是增值稅邏輯與金融業態存在一定的「不兼容」問題。但這一切均不能成為保險業畏難和卻步的理由,一方面作為現代經濟的重要環節,金融不能置身度外,必須也只能融入大循環。另一方面「不兼容」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更不是「順理成章」的,金融業也面臨與時俱進和創新發展的命題。
理解改革訴求是保險業做好「營改增」的基礎,從形式上實現稅制改革的平穩切換固然重要,但理解並實現改革的根本訴求,惠及社會,惠及行業更重要,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把好事辦好。
三)認清改革形勢是必要
「營改增」是一項系統工程,它的實施對保險業的影響也將是全面和深刻的,尤其是對保險經營過程中的兩個重要的「價值交互環節」,銷售(代理和經紀)和理賠產生深刻影響。同時,對經營的相關領域,如再保和聯共保模式、投資、采購模式等也將產生影響。
首先,保險業要從傳統的以營業額為基礎,即對保費總收入征稅的營業稅系統,逐步過渡到對保險公司的「增值」部分征稅的現代增值稅系統。這種改變不僅是財務和稅務層面的影響,還將對行業和企業的經營管理產生深刻的影響。
其次,從「價內稅」轉變為「價外稅」,一方面是將直接影響保費統計分析口徑,尤其是產險業的保費規模,簡單估計的影響是4-5%。另一方面是「價稅分離」將對既有的定價公式和規則產生影響,需要評估和調整,維持價格結構的合理和穩定。
第三,從銷售(代理和經紀)的角度看,手續費計提基礎將從「含稅保費」逐步過渡到「不含稅保費」,同時,有條件的,要做到「見專票支付」,而對於無法提供專票的,如營銷員,則需要在經營核算中加以考慮。此外,各種贈送的商品或服務均「視同銷售」,並納入「銷項」范疇,故相應的采購應盡可能取得專票。
第四,理賠作為保險(產險)經營的重要成本支出,能否和是否抵扣是關鍵。從原理講,賠款支出是可以抵扣的,但前提是「憑票抵扣」,而大多數的支付對象是個人,不可能開票的,給「實際抵扣」帶來困難,導致實際抵扣水平較低,「政策紅利」難以落地。
第五,「營改增」的原則是「不增加」,因此,對於原來免稅業務的政策不變。但問題是這種免稅也是遵循「價值鏈」的邏輯,包括了銷項和進項。因此,在抵扣的過程中,需要有一個「免稅屬性」管理意識和模式,確保分門別類的管理,避免串項。
第六,在增值稅管理中,「以票控稅」是靈魂,同時,它是價值鏈管理的重要方法,也是依法控稅的基礎。因此,專票管理不僅是一個自身和經營的問題,而是稅收環境和法律問題。保險行業需要對「專票」管理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同時,在技術和制度上采取有效手段,確保依法合規地管理專票。
認清改革形勢是保險業做好「營改增」必要,尤其是要抓住問題的關鍵,以及關鍵環節有針對性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既不墨守成規,又能夠把握實質,把好事辦好。
四)回歸經營邏輯是根本
「營改增」的核心訴求是提升管理水平,不僅是社會,還包括行業和企業,即從相對粗放的總額管理,逐步過渡到價值流管理。通過「過程觀察」的方法,對生產經營全過程的價值創造進行評價,就「價值增加」部分征稅,確保公共管理邏輯的合理性。
長期以來,保險業存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粗放式經營,只管結果,不問過程。有的時候,甚至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放任和縱容過程的失控。殊不知,沒有過程的「腳踏實地,精耕細作」,哪來結果的「春華秋實,碩果累累」。正如古人說: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
「營改增」其實是給了保險業「洗心革面」的機會,因此,不能就事論事地推「營改增」,而應當將其與全面轉變經營理念,提升管理能力相結合。核心是強化過程管理,清晰價值理念,明確經營責任,增強責權意識,實現價值創造。通過「以票控稅」清晰並強化過程管理,通過「進項銷項」明確並細化經營責任。
「以票控稅」問題。在增值稅制度下,「以票控稅」是靈魂,通過增值稅發票的管理,清晰並明確上下游之間的價值交互,實現合理賦稅。這種管理邏輯同樣適用於企業內部,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也需要在流程之間,部門之間清晰並明確價值的創造與轉移,只有這樣才能夠獎優罰劣,撥亂反正。因此,「營改增」無疑是給了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一次「倒逼」的機會,企業應當順着「以票控稅」的思路,重新檢視並梳理經營過程,強化價值經營的責任,提升價值創造的能力。
「進項銷項」問題。增值稅的基本方法是「加減」,通過「加減」客觀反映價值創造的過程和成果。從實務的角度看,要實現制度紅利,合理降低稅負,銷項是關鍵,即努力做到「應銷盡銷」。企業經營的基本邏輯也是基於價值流管理的「加減」,但不少保險企業更多的是采用「統收統付」的管理模式,導致邏輯不清,責任不明,結果不定,經營管理就必然陷入「冤無頭,債無主」的窘境。「營改增」的基本方法是沿着價值流進行觀察和管理,這給了企業「正本清源」一個極好的機會,因此,應當賦予「進項」與「銷項」以管理的內涵,即「進項」問問:誰進的,為什麼進;「銷項」問問:該誰銷,銷了嗎。
回歸經營邏輯是保險業做好「營改增」的根本,這個根本,不僅是為了做好「營改增」,更是為了進一步強化科學和規范經營理念,從根本上解決行業和企業價值創造的能力。因此,保險業需要借「營改增」的東風,舉一反三,借題發揮,把好事辦好。
五)提升管理能力是關鍵
長期以來,由於客觀原因,不少保險公司對於稅務工作缺乏足夠的重視,專業能力不足就是必然。但這次的「營改增」給了保險行業重視並加強稅務工作一個極好的契機,問題的關鍵在於公司管理層,一方面高層應高度重視,系統規劃並推動,增強全員稅務意識,另一方面,加大投入,完善組織,充實隊伍。
新的稅制下,保險公司還涉及一個對「稅務與企業經營管理之間關系」再認識的過程。稅,對企業而言,既是義務,更是責任。企業的目標是合理納稅,因此,納稅意識和籌劃能力是現代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的重要組成。問題的關鍵是理解現代社會管理的基本邏輯以及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關系。
企業經營賦予了稅的概念和意識,僅僅代表有了一個好的基礎,但如何取得好的經營效果,重點要解決「知行合一」的問題,並懂得「知易行難」。一方面,要加強對稅收基本原理的學習與理解,增進對商業運作理論的研究與認識,理順以價值流為核心的「營改增」經營邏輯,並將其融入企業運營的血脈中。另一方面,要全面梳理經營管理流程,再造系統結構,優化運營模式,將「營改增」的邏輯「投影」到各個領域和全過程,打通承保、再保、理賠等全環節抵扣鏈條,全面覆蓋各項成本費用支出。同時,要優化成本管控方式,努力提高專票獲票率,高度關注「時效管理」,實現進項稅「應抵盡抵」。
要強化「各負其責」的理念,增強相關環節和部門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將稅收籌劃的理念蘊含於內,運用於外,有效推動貫穿企業運營全流程的立體多維的經營管理模式和創新體系的建立。同時,要強化稅收依法繳納與剛性約束的意識,要在全員范圍內持續開展稅法教育,強化稅務風險理念,特別是「專票」管理法律意識,有效防控,合規運營,合理納稅,確保公司既不少繳和漏繳稅款,也不繳納過頭稅。
進一步提升企業的綜合經營管理能力,特別是稅務管理能力,既是做好「營改增」的關鍵,更是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因此,不能就事論事,而應當是從提升能力的視角出發,在夯實基礎的同時,更多地關注能力建設,把好事辦好。
- 不論是30歲還是70歲 都值得嘗試做一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