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達麗:公告本公司為配合業務發展需求,透過境外子公司轉投資美國 辦理增資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配合業務發展需求,透過境外子公司轉投資美國辦理增資。 2.事實發生日:105/6/8~105/6/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已投資金額美金1,020萬元(約計新臺幣322,942,000元),加計本次增加投資金額 美金230萬元(依匯率32.5543換算約計新臺幣74,874,890元)。 累計投資金額美金1,250萬元(依平均匯率31.8253換算累計約新臺幣397,816,89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轉投資美國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事實發生日為基準,往前追溯推算一年,累計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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