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投控:本公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預計補正改善狀況,若未改善 可能停止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31 16: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31 2.公司名稱:大眾全球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上市普通股股數未達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25%且未達6,000萬股,違反證交所營業 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情事,已於民國102年7月3日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另依同 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3款規定,前開變更交易事由屆滿三年若仍無法補正改善股權流 通性及獲利情形,則有停止買賣之適用。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於5/10董事會通過擬辦理公開發行新股,後續將依法令規定程序辦理相關 作業,如經主管機關核准此案,將可補正改善股權流通性; (2)本公司多年來積極進行轉投資公司之組織改革及產品結構調整,以調整集團體質, 歷經多年的努力,各轉投資公司已漸明確營運方向並達轉型目標,於今年第一季已轉 虧為盈,今年度期能回復以往獲利狀況。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本公司無法改善股權流通性及獲利狀況,可能於7月7日起停止買賣,停止買賣連續 滿6個月後未恢復改善者,將終止上市。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