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公司將告別瘋長 金融加槓杆或全線叫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18 12:50
和訊網消息 近期,監管層在業內連發多個文件,基金子公司迎史上來最嚴監管。業內人士對和訊網表示,在目前信托和券商受打擊的情況下,某種意義上基金子公司是金融業加槓杆的最後通道,而現在這個渠道也即將被關閉。
據媒體報道,近日監管層在業內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落實資產管理業務「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指引》三份文件的征求意見稿。業內人士分析,此次對基金子公司監管影響較大的是降低槓杆、禁止宣傳預期收益,以及限制融資規模,而目前某種意義上基金子公司是金融業加槓杆的最後通道,現在這個渠道也即將被關閉。
據了解,「八條底線」禁止行為細則中全面限制資管計劃槓杆倍數,股票類、混合類股票類、混合類不得超過1倍;為管理符合規定的員工持股計劃設立的股票類不得超過2倍;期貨類、固定收益類、非標類不得超過3倍,而此前版本中僅對結構化的分級資管計劃僅要求槓杆倍數不得超過10倍。
同時細則也規定證券期貨機構不得為配資業務提供便利,並要求對資金池業務加強信息披露,包括銷售時不得宣傳預期收益及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承諾保本保收等。
值得注意的是,資管計劃的合格投資人數規定是200人,細則中明確提到,同一資產管理人的多個同類型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標的完全相同,應合並計算投資者人數。業內人士分析,監管將穿透審查合格投資者人數是否超標過200人,事實上限制投資人數,也會限制資金規模。
而另外兩份基金子公司管理規定的征求意見稿,更是全面收緊對基金子公司監管。
在子公司管理意見征求稿中,證監會對基金子公司設置7大條件。其中前三個條件為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滿2年、基金公司管理的非貨幣基金公募規模不低於200億元、基金公司凈資產不低於6億元等具體經營性規定,後四個條件則主要為合規合法經營要求。
除了門檻顯著提高外,適用范圍也包括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以及基金銷售以及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子公司。
此外,監管還出台了針對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的風險控制措施和分級分類監管。
首先,證監會要求專戶子公司開展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應該持續滿足四大風險控制指標包括,凈資本不得低於1億元人民幣、調整後的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凈資本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凈資產不得低於負債的20%等。
其次,證監會還將根據專戶子公司的合規管理水平和風險管理能力,對專戶子公司進行分級分類,對不同監管評級的專戶子公司,實施不同的風險控制指標標准、風險資本和風險准備金計算比例,並在監管資源分配,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等方面區別對待。
在此前,因為業務規模不受凈資本約束,投資范圍也沒有限制,基金子公司牌照被業內稱為萬能牌照,資產管理規模也迅速擴張。截止2015年底,基金子公司的管理規模達到8.57萬億,同比增長1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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