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15華東債」2016年付息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13 07:30華東醫藥(000963,股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期債券」)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5月18日,凡在2016年5月18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5月18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於2015年5月19日發行的2015年公司債券(簡稱「15華東債」、「本期債券」、債券代碼112247)至2016年5月19日將期滿1年。根據本公司「15華東債」《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和《公司債券上市公告書》有關條款的規定,在本期債券的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2、債券簡稱:15華東債;3、債券代碼:112247;4、發行人: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5、發行規模:本期債券的發行總額10億元;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的期限為5年;7、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債券的票面利率為4.7%;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9、計息方式和還本付息方式: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逾期不另計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於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分別與債券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之和;於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權登記日收市時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債券到期最後一期利息及等於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10、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發行首日,起息日為2015年5月19日;11、利息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個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在利息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就其所持本期債券獲得該利息登記日所在計息年度的利息(最後一個計息年度的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12、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1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13、兌付登記日:為兌付日的前一個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在兌付登記日當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本期債券持有人,均有權獲得所持本期債券的本金及最後一期利息;14、本金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為2020年5月1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5、擔保情況:本期債券由中國遠大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供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16、信用級別:經中誠信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發行人的主體信用級別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17、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5年7月20日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系統和綜合協議交易平台掛牌交易;18、本期債券登記、托管、代理債券付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按照《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債券票面利率公告》,「15華東債」的票面利率為4.7%,每手「15華東債」(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7.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37.6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派發利息為:42.30元)。三、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付息日1、債權登記日:2016年5月18日;2、除息日:2016年5月19日;3、付息日:2016年5月19日。四、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5月18日(該日期為債權登記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5華東債」持有人(界定標准請參見本公告的「特別提示」)。五、付息辦法公司將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本次付息。在本次付息日2個交易日前,公司會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足額劃付至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本期債券本次利息劃付給相應的付息網點(由債券持有人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或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本公司與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協議規定,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付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後續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關公告為准。六、關於本次付息對象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統一由各付息網點在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時負責代扣代繳,就地入庫。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由本公司負責代扣代繳。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債券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七、咨詢聯系方式咨詢機構: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866號聯系人: 陳波、謝麗紅郵編:310011咨詢電話: 0571-89903300傳真:0571-89903300八、相關機構1、主承銷商:光大證券(60178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峰地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聯系人:孫蓓、儲偉咨詢電話: 021-22167135傳真:021-221671242、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號中信大廈18樓聯系人: 林源聯系電話:0755-21899314傳真:0755-25987133特此公告。華東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5月13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投資10至18歲孩子的最佳方案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美債》Fed鷹派不耐煩、批低利率威脅經濟 殖利率漲下一篇關於「雲債暫停」公司債券的回售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