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5/09 2.公司名稱:高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 105年5月7日經濟日報報導:「....法人估,隨著兩岸新產能開出,高鋒今年營收挑戰 26億元、看增三成。。....」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本公司特於105/5/9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以確保投資人 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相關實際數字,蓋依本公司依規定定期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另訂有內部營運目標,但未作財務預測,相關財務訊息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 ,特此澄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