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調整焦炭等品種交易手續費收取?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06 18:37
大商所通知稱,經研究決定,自2016年5月10日起,焦炭、焦煤、鐵礦石和聚丙烯品種非日?交易手續費?準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同一合約當日先開倉後平倉交易手續費?準維持不變。
大商所4月22日宣布,4月26日起將焦炭和焦煤品種手續費?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8;4月25日通知稱,鐵礦石和聚丙烯品種手續費?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9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8。
4月26日發布通知稱,4月27日起,焦炭和焦煤品種手續費?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8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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