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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把關食安 從「自管」加嚴至三級管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2-09 19:24


混油事件爆發,凸顯業者自主管理不足,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再修「食品衛生管理法」,針對改採「三級管制措施」委員會達成共識,未來除了自律把關,還必須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衛生福利部負責不定期稽查抽驗工作,包括:送驗品項、頻率,衛福部預定待法案過關,最快明年六月公告相關細則,包含乳品、水產品與GMP標章產品,將列為優先規範對象。(陳奕華報導)

混油風暴期間,不少業者喊冤是誤用,不過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七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食品衛生安全,九號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再審「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強化食品安全的三級把關制度達成共識。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解釋,未來食品業者除了自行把關以外,還必須送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衛福部則進行不定期稽查。

「對於他所供應的產品,不管是成品、半成品或是原料,都應該要做三級管理,第一級就是業者的自主管理,他要自己檢驗或是送驗,第二級就是定期要送第三方檢驗,第三級就是我們會去做監督管理。」

姜郁美指出,若食管法在本會期修正通過,最快明年6月公告相關細則,預計影響人民健康較嚴重、供應量較大的食品優先規範,如:水產品、乳品、團膳與GMP標章產品等,列為優先公告對象。另外,為了強化食品安全的概念,對於食品衛生管理法的名稱,委員會也計畫改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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