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83家準A股公司20日前按IPO新規則上報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華社新聞中心
中國證監會及證券業協會於本周一召集全部已通過證監會發審委審核的83家企業的主承銷商開會,要求這些企業本週上報新股發行計劃,並且重點對新股審慎定價、充分資訊披露等方面提出新的監管要求。
據參與會議的投行人士對《路透》記者表示,若有過會企業預計在明年元旦前後獲核准批文,需在12月20日前補充材料並上報。監管部門要求這些過會企業在補充材料過程中應有的流程和法律程式不可或缺,例如董事會、股東會及國有股老股轉讓所需的國資委審批等。
投行人士指出,相關承諾事項、需要重新開董事會、股東大會事項、老股事項、財務報表、補充資訊披露等事項。相關工作在年底或明年初完成,否則明年1月底前掛牌就較難完成。
由於此次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引入老股轉讓、券商自主配售、自主定價和自行選擇發行視窗等市場化舉措,監管部門已發出告誡:不能出現單獨偏向發行人定高價,出現超募分成等現象,一旦發現,肯定會停掉主承銷商相關資格。
據投行人士透露,證監會相關負責人還指出,雖然此次發行改革取消了新股定價報備、發行市盈率一般不得超出市場平均水平25%的限制等,但仍要理性對待定價環節,發行價格高企必須要有支撐;投行報告要獨立客觀公正,不得為了發高價隨意調查相關參數和盈利預測等;自主配售過程中不要觸動利益輸送的底線。
上海一投行人士透露,若新股投資價值報告與實際偏差較大,監管部門將合理懷疑承銷商的定價能力;而且報告中不能透露未披露資訊,路演中也不得披露招股書以外資訊。
投行人士透露,在充分資訊披露方面,監管部門近期就會出台及時性披露指引和與盈利能力相關的資訊披露指引。在及時性披露指引方面,中介機構要關注擬上市公司六個月後的經營性分析,行業、原材料、產品生產及價格等若發生重大變化需要及時披露;若預計2013年報數據有較大變化,特別是同比下降,亦要進行披露。
目前有逾760家企業上交首次公開發行(IPO)申請,其中83家已過會但還未獲發行批文。近日中國證監會發佈新股發行改革意見,提出例如老股轉讓、網上網下配售新原則及發行人承銷售自主定價和發行時間等新亮點。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財華智庫網 (http://www.finet.com.cn) 或財華香港網 (http://www.finet.hk)
FINT[PFSTBMX,MRKT,MRKT]
X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