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發威:上海揪出一窩“基金老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29 08:34
山雨欲來風滿樓,繼前三季度廣深基金公司不斷出現各類風控事件后,上海基金業再度進入多事之秋。
昨日,據上海媒體報導,已從證券監管系統相關人士處獲悉,上海多名基金經理因涉嫌“老鼠倉”被證監會要求協助調查,其中一名基金經理所在的基金公司規模在上海排名較為靠前。
上海一基金公司高層對南都記者透露,這次事件應該是前期李旭利之后的尾巴。就南都記者昨日向上海十余位業內人士了解的情況看,對於涉事公司和個人有多個流傳版本,但均不敢確認。流傳版本中的公司集體對南都記者否認,稱公司並未有人被帶走協助調查。不過,就監管機構查處節奏看,上述涉案公司和個人均將逐漸浮出水面。監管機構相比去年的查處力度明顯加大。一位基金公司督察長對南都記者直言,犯罪成本低是涉事者敢於鋌而走險的重要原因,希望無論是款還是判刑都依照刑法上限。
基金業再爆老鼠倉
在上述報導中,除了確認多名基金經理被要求協助調查外,還援引知情人士話語稱,其調查的一個(基金經理)是在19日,主要是因為某些賬戶與基金購買行為高度一致,並透露,被帶走的5人有現任股票基金經理,也有已經離職的。目前證監會對上述人士還在取證調查過程中。
昨日南都記者多方了解,獲悉了四五個版本,其中版本之一為5名基金經理系出同門,其后的三四個版本共涉及上海7家基金公司。有公司在中午被爆出涉事基金經理為離職人士,下午又變為在職。不過其中多家基金公司均對南都記者堅稱,公司無人被帶走協助調查。
“我們督察長剛好去參加協會在長沙舉辦的年度會議,不知道會否有更新、更確切的消息出來。”上海一基金公司高層對南都記者透露,這次事件部分應該是前期李旭利之后的尾巴,在年初擴散至一位股基基金經理后,此次再度大面積擴散至目前的多人。
此外,南都記者獲悉,昨日亦有基金公司副總和督察長一起前往參會。昨日南都記者試圖聯繫了兩位在長沙開會的督察長,不過均未能獲得任何回復。
大數據成利器
另據媒體報導,調查時間在11月中下旬,調查緣起於交易所監控到的交易異常數據,調查原因是涉嫌“老鼠倉”。
事實上,交易所利用所謂“大數據”發現“老鼠倉”已有成功案例。今年7月爆出的原博時基金經理馬樂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一案,即暴露於交易所的日常監控。彼時,深圳交易所在日常監控時,發現一個10億元賬戶重倉的小盤股和馬樂掌舵的博時精選高度重合。進一步追查發現,一個3000萬元的賬戶亦是如此,后交易所上報證監會並立案。
在今年北京兩會期間,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回應南都記者關於監管方式問題時就曾透露,深交所有一個幾十人的監控室,倘若股價偏離了大盤走勢,有200多個指標,會派人馬上查一下,該上市公司是否有特殊的信息公佈,幕后是誰。如果有投資者在公司還未發布高送轉、重組等利好消息之前,首次買入一隻股票,隨后該股出現異動,深交所會監控此行為且報給證監會,由證監會來決定是否立案。
此外,其亦強調,由於互聯網的普及,信息傳播的速度和廣度大幅提高,深交所專門去美國學習sonai系統,該系統主要監管納斯達克市場、O T C市場、期貨交易市場的欺詐行為,每天處理1萬條信息,會出50-60條報警信息,深交所將進一步學習國外先進技術。
“我也聽深交所的朋友,現在已經完善了一個類似於‘雲計算’的系統,常見的違規手法基本都難逃報警。”廣州一家私募機構董事長透露,過往所謂隱秘的違規手段越來越不能維繫了。
鋌而走險因處太輕
在資本市場,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違規者之間的“貓鼠關係”一直存在。且過往數年,監管機構屢有出手,查處了不少基金經理的“老鼠倉”行為,在行業環境得以逐漸凈化的同時,原本籠罩巨大光環的行業亦由此不斷暗淡,涉案公司亦蒙受品巨額贖回和品牌信任危機。
據監管機構公開數據顯示,今年前10個月,證監會查辦的證券期貨違法案件數量全面超越去年同期水平。其中案件調查286起,同 比 增 長25%;收繳沒款14876.30萬元,同比增長近2倍;移送公安機關案件34起,同比增長70%。
上述286起案件調查中,有158起是內幕交易案件,其中67起已經立案。重大資重組依然是內幕交易的高發區。此外,高送轉、股份回購、礦收購等也容易伴生內幕交易。在利空發布前賣出股票避免損失等集內幕交易和信息披露違法於一體的復合型違法行為也不斷增多。
盡管查處力度不斷增強,但是亦不斷有基金經理鋌而走險。
南方一位中型基金公司督察長向南都記者直言,內幕交易已經入刑法了,作為公司主要是在風控流程和制度設計上完善和嚴格執行,對於員工在不同場合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如果依然敢於觸碰紅線,那麼個人就必須承擔相應風險。對於行業內的害群之馬,一定要嚴懲,形成震懾力。“從這幾年處的情況看,還不夠重,希望無論是款還是判刑都依照刑法上限,犯罪成本低是他們敢於鋌而走險的重要原因。”
而一位基金經理曾私下感嘆稱,基金經理們每天面對幾十億乃至上百億的資金,剋制而不動歪心思確實很考驗人性。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事發之后,數家公司管理資規模一度曾遭遇兩三百億元的下滑。以至於公司總經理不得不從繁重工作中抽身,趕赴與監管機構和主要機構投資者溝通和解釋,對於公司的品牌和未來幾年的發展均非常不利。因此在基金公司日趨完善的風控合規制度面前,個人行為與公司之間的責任如何厘清,如何最大程度降低“個人行為,公司買單”的負面作用亦值得深思。
此外,據一位監管機構人士透露,曾經有異地證監局負責基金監管的領導前來南方交流考察時,就提出設想在每個基金經理頭頂安裝一個攝像頭,這樣更加便於監管。“這個想法也足見其對內幕交易等行為的痛恨,自己管理的轄區出現問題,多少還是會影響自己年終考核的,所以監管者對此也是很痛恨的。”上述監管機構人士稱。
南都記者 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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