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8
2.公司名稱: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等媒體
6.報導內容:上櫃公司東友科技2年前投資光菱電子時,………台北地檢署今天
依內線交易罪搜尋………。
7.發生緣由:經查檢調單位於11月15日至本公司進行瞭解投資光菱公司乙事,
此調查事件與本公司及負責人無涉,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並無影響。
另本公司發言人因個人因素,原發言業務暫由代理發言人負責。
8.因應措施:為維護股東權益,如有進一步訊息,再依規定對外說明或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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