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及味全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證交所分別罰款十萬元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3-11-15 19:23
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及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2條第1項第49款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情事,惟前開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故證交所分別處以違約金新台幣十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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