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有條件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24 17:10
公路總局日前發函地方政府,檢討「開放機車行駛兩車道或三車道內側」。公路總局規劃組組長李忠璋表示,並不代表全面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而是如果外側車道容易與靠站公車、計程車等車輛產生衝突時,為兼顧機車合理路權及行車安全的配套措施,也必須會同地方交通與道安單位會勘後才會實施。(閻大富報導)
李忠璋表示,單向配置兩車道的道路,只要沒有慢車道,除非有特殊考量因素,原則都開放機車行駛。而都會區單向配置三車道時,除將先請各區養工處考量路段肇事紀錄、公車停靠、路邊停車等因素,再審慎評估提報當地道安會報與交通局同意後,才會開放三車道最內側供機車行駛,路口也配套取消兩段式左轉,但不是所有路段都適用。
此外,如果單向配置四車道以上時,原則上最內側兩車道都禁行機車,如果有特殊需求時,也會再開放內側一條車道供機車行駛,同時,考量各地交通特性不太相同,地方政府如果有不同的決策,公路總局將給予尊重,不會強制規定。(圖:機車行駛內車道公路總局考慮部分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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