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 呂忠吉業務過失致死判4年10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6 12:35
八仙塵爆案,士林地院今天宣判。玩色負責人呂忠吉,一審從重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四年十個月。全案可上訴。另外,法院指出,有429名被害人對呂忠吉以及玩色、瑞博等公司提起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將移由民事庭審理。
(潘千詩報導)
「玩色」向「八仙樂園」承租場地舉辦彩色派對,在去年6月27號晚間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331人受重傷以及135人傷。主辦派對的相關單位都遭到調查,經檢方偵辦後,只起訴呂忠吉一人,並請求從重量刑。
經法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被告呂忠吉身為企業經營者,提供有償的派對活動,知悉使用色粉具有引發塵爆的危險,而具有防止塵爆發生的義務,而且若是採取適切的隔離及控管措施,即有防止塵爆發生的可能,竟疏未注意而採取相關防免行為,造成重大公安事件。
士林地院行政庭長黃雅君說:「被告一過失行為,造成這樣的傷亡結果,同時觸犯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傷害等三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從重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處斷。」
合議庭審酌,被告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至今沒有賠償被害人,也沒有提出具體可行的賠償計畫,且本件所犯為最重本刑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量處有期徒刑四年十月。
(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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