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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聞】蘋果爽報登肢解案被告訪問 各判罰款6萬至25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6 15:08


壹傳媒集團旗下《蘋果日報》和已停刊的《爽報》,前年刊登大角咀肢解案被告周凱亮,在提堂後接受的訪問,被控藐視法庭,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審理。時任《蘋果日報》總編輯張劍虹,及《爽報》總編輯李彭基承認藐視法庭,所有被告被判罰款。

《蘋果日報》被罰款25萬元,《爽報》罰款15萬元。張劍虹罰款9萬元,李彭基罰款6萬元,法官同時判所有被告,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辯方律師求情說,被告已經承認做法愚蠢和值得懲罰,深感後悔,他認同案件嚴重,無可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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