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股份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刊發。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天山股份」)為中國中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其A股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及買賣(股份代號:000877)。
倉房溝生產廠區(「倉房溝廠區」)是天山股份的母體廠,共有四條水泥生產線,分別建於一九五八年、一九八一年及一九九二年。兩條為年產能達10萬噸熟料的中空干法窯,一條為日產能達700噸熟料的新型干法水泥窯,及一條為日產能達2,000噸熟料的新型干法水泥窯。幾經改造,目前達到年產水泥熟料100萬噸,及年產各類水泥170萬噸。
根據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的檔案《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中心城區化工等污染企業搬遷實施方案的通知》(烏政辦[2011]104號)及烏魯木齊市化工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作指揮部辦公室發出的檔案《關於下達二零一三年污染企業搬遷任務的通知》(烏政辦[2013]2號)的要求及部署,天山股份需將位於中國烏魯木齊倉房溝路水泥廠街242號的倉房溝廠區進行整體搬遷(「搬遷」)。
同時,根據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發出的《關於印發烏魯木齊市中心城區污染企業搬遷實施細則的通知》(烏政辦[2012]233號)及其他檔案的精神,對此次搬遷所涉及的國有土地,由政府收回,按政府制定的規劃條件及搬遷補償條件將土地進行招拍掛,由摘牌的房地產開發公司(「中標單位」)取得有關土地開發權,並支付因搬遷造成的搬遷損失及人員安置費。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天山股份董事會議決通過有關倉房溝廠區搬遷及按照「遵照規劃,整體遷出,分步拆除交付,分期補償」的搬遷及開發原則進行搬遷並確定補償方案的決議案。
A. 搬遷補償原則和方案如下:
1. 參照估值師對天山股份倉房溝廠區的資產評估值及其它相關損失,按天山股份所列資產補償范圍,足額補償搬遷資產公允價值損失。
2. 搬遷所涉員工安置問題將由中標單位妥善解決。
3. 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遵照規劃,整體遷出,分步拆除交付,分期補償」的搬遷及開發原則,並與倉房溝廠區市政基礎設施(包括道路及交通等)配套開發,擬按規劃分6年拆除交付搬遷資產,並相應分6年獲得搬遷損失補償。由於倉房溝廠區地處烏魯木齊市南端,緊鄰烏魯木齊縣倉房溝村,交通不便,基礎配套設施薄弱,烏魯木齊政府已將該區域的道路交通、水電暖供應等基礎設施建設納入今後幾年市政建設規劃。此外,為最大程度降低搬遷對天山股份生產及經營的影響,自治區人民政府[2013]214號檔案同意天山股份按照「遵照規劃,整體遷出,分步拆除交付,分期補償」的搬遷及開發原則進行搬遷。遵照該檔案精神,搬遷土地資產的交付拆除及開發應與烏魯木齊政府對倉房溝區域制定的整體規劃相衍接匹配。
4. 追加補償:考慮到烏魯木齊商業房用地的增長趨勢、中標單位一次性取得土地開發權、天山股份分期交付土地的實際情況,中標單位後期將對天山股份給予追加補償,補償金額以中標單位在該項目最終凈收益的28%作為計算標準。
B. 搬遷對天山股份的潛在影響如下:
待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履行倉房溝廠區土地招拍掛程式後,天山股份將與中標單位簽署《關於倉房溝廠區搬遷補償協議》。
天山股份將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遵照規劃,整體遷出,分步拆除交付,分期補償」搬遷及開發原則進行搬遷。同時,天山股份將對補償款采用分期確認的方式,依會計準則及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為使搬遷不對天山股份的生產及經營造成影響,天山股份於二零一二年啟動新廠區興建工作,設立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達阪城分公司,投資人民幣12.96億元在達阪城區建設的5,000噸熟料及水泥生產線已於二零一三年七月投產。該項目完成後將為天山股份貢獻熟料年產能155萬噸及水泥年產能200萬噸,可以完全彌補搬遷造成的水泥缺口。
本公司將繼續跟進有關事件發展,並將進一步及時公布相關更新資料。投資者謹請注意投資風險,並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審慎行事。
有關上述事件的詳盡資料,請參閱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刊登的相關海外監管公告。
T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