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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移民求職創業難 籲雇主給予應有待遇保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9-18 14:49


現行的就業服務法,外籍與大陸新移民,如果與本國國民結婚,而且獲准居留就不需要申請許可,就可以在臺從事工作,不過許多雇主,因為不瞭解,會要求新移民求職時,出示工作證,或者是給比較低的薪資,讓新移民求職常遇到困難,台北市勞動局積極輔導新移民就業、甚至創業,甚至透過新移民的就業經驗分享,呼籲雇主雇用新移民時,應該給予應有的待遇及保障。(林麗玉報導)

來自越南的小紅,嫁到臺灣快要三個月,不過小紅找工作,常常因為雇主發現小紅的外籍配偶身分,經常與外籍勞工混淆,被要求出示工作證,甚至會被質疑,是否為逃逸的非法外勞,求職常遇到阻礙,還好在北市勞動局的輔導協助,由輔導員向雇主解釋,才讓小紅順利求職,另外還有嫁到臺灣多年的梅小姐,在臺灣的工作經驗相當多,包括做過臨時工作、客服人員,後來投入餐飲業,也有許多辛酸史,而在北市府勞動局的協助下,梅小姐自己創業,現在店已經開了兩年,已經是個成功創業。台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說,新移民在台灣工作與外籍勞工有別,不過許多雇主卻不瞭解要求出示工作證,甚至可能給予比一般民眾比較少的薪資待遇,勞動局再度呼籲,外籍配偶不等於外籍勞工,呼籲雇主在雇用新移民配偶時,應該給予應該有的待遇及保障,勞動局就業服務處長游淑真說,對於有就業需求的新移民朋友,勞動局將提供專業、多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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