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ETC年利用率未達規定 遠通將面臨4億罰款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28 11:44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依照遠通電收與高公局所訂合約,到本月底「年利用率」必須達百分之七十,但高公局推算,最多只能達到六成五到七成之間,遠通電收幾乎確定違約,高公局預備在七月開出一張超過四億元的罰單。另外,計程收費使用的「門型架」設備,遠通也沒有依照合約在去年九月完工,高公局也將開出七千多萬的罰單,兩項罰款共計將近五億台幣。(閻大富報導)

遠通電收建置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利用率一直未達合約規定,前年四月已經違約,但遠通提出改善方案後暫緩開罰,去年六月利用率再度未達合約規定,高公局正式開罰二點二億元,遠通提合約爭議,經協調委員會認定暫不開罰。


但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彭煥儒指出,依合約規定,ETC從去年七月到今年六月底的年使用率必須達到七成,依目前預估最多只有六成五到七成,幾乎確定違約,高公局七月就對遠通開罰,並回溯到前年四月十五日號,總計罰款大約四億三百五十萬元。

此外,計程收費使用的門型架設備,遠通電收雖然在二十七號全部架設完畢,但仍然超過合約規定時間,高公局也預計開罰七千多萬。遠通電收指出,已經花費十二億提出改善方案,認為被罰不公平,將再提合約爭議。 (圖:國一泰山收費站)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