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A股港股

標準化的資產證券化“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嗎!

鉅亨網新聞中心


  ——《信托周刊》第119期內容提要:http://img.jrjimg.cn/2013/09/20130905164954822.pdf

  從實質上看,資產證券化其實是一個資產重組、優化和隔離的過程,它可以起到“實現表外融資、優化資本結構、提高資產流動性”等作用,在目前我國商業銀行不良資產上升與“8號文”考核日期逼近的大環境下,資產證券化或成為銀行化解風險與滿足企業融資需求的一條有效路徑。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面性,考慮到資產證券化復雜的交易結構;較長的項目審批時間以及嚴格的審批程式;發起人(委派人)多為實力較強的大型國有企業,融資方讓渡財產權利的意愿如何;還款來源不確定性相對較高;參與機構盈利空間有限等因素,故其在實際運用中仍存在一定的“缺憾”,另外,資產證券化產品在商業銀行之間的相互認購亦使得基礎資產的風險並未完全脫離銀行體系。標準化的資產證券化“真像看上去那么美”嗎?這是一個需要權衡的問題!本期《信托周刊》共刊載了11篇文章,內容涉及銀行實務、金融同業合作研究、私人銀行、金融風險研究等領域。另外,本期《信托周刊》新增了“金融微言微語”欄目,特遴選了近期的經典微信、微博,內容豐富精彩,值得一看!


  在“銀行實務研究”欄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選了5篇文章。《理財新規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及對策建議》一文對“8號文”的內容進行了解讀,文章指出,理財新規的實施將對銀行的盈利能力、資本充足率、管理成本等方面造成壓力,相比之下,將對中小銀行造成較大的影響。為更好地促進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的發展,作者提出:1.監管層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鼓勵商業銀行從事信托投資業務,規範銀證合作和銀信合作;2.明確商業銀行的理財理念,向客戶普及相關知識,真正實現產品風險與客戶偏好的匹配;3.調整理財產品結構,落實理財新規,重點化解“資金池”相關風險;4.加大理財產品研發創新力度,探索標準化的債權性資產和投資性資產的新業務模式等對策建議。

  《基層商業銀行推進聯動營銷業務探究》一文介紹了基層商業銀行產品營銷的主要特征,指出商業銀行做大做強零售業務離不開對公、對私業務的整體聯動與交叉營銷,因此,整合對公和對私業務渠道資源,實現聯動交叉營銷,是做大做強銀行零售業務的重要途徑。有鑒於此,作者提出:1.打破公司客戶經理、個人客戶經理、結算客戶經理分設的格局,通過整合人力資源,實施綜合型客戶經理制度;2.在實施綜合型客戶經理有困難的基層支行,采取組建綜合型營銷團隊的方式來實現資源整合、聯動交叉銷售;3.在實施綜合型客戶經理制度和組建綜合型營銷團隊條件不成熟的基層支行,可視情況開展跨條線營銷活動等建議。

  《商業銀行財務顧問業務研究》一文介紹了商業銀行財務顧問業務的發展現狀,指出商業銀行開展財務顧問業務具有“滿足客戶需求,鞏固合作關係;增加業務收入,改善利潤結構;打造業務品牌,應對同業競爭”等優勢,但目前國內商業銀行對財務顧問業務的定位有一定的偏差,主要表現在:為滿足中間業務收入考核指標,把財務顧問業務單純作為收費工具,甚至部分銀行的部分項目存在“息轉費”的現象,扭曲了財務顧問業務的本質。作者就系統推動財務顧問業務提出建議如下:1.明確財務顧問業務定位,將其定位為中間業務的主力產品之一,並作為綜合營銷的先導產品;2.細分客戶群體,針對不同類型客戶有重點地開展財務顧問業務;3.建立並完善包括“綜合營銷、內外部合作、考核激勵、風控”等業務機制體系。

  《商業銀行個人經營性貸款與小企業貸款的比較研究》一文分析了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與小企業貸款業務的共性特點,從“貸款發放對象;貸款擔保;貸款期限”三方面對個人經營性貸款業務與小企業貸款業務進行了比較分析。作者提出:應從存量客戶中挖掘經營性貸款客戶,在個人經營性貸款客戶選擇上要立足於在國家產業政策支援、區域優勢明顯、受經濟波動和通脹影響較小、經營周期相對穩定、與大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在營銷業務時要加大公私業務聯動。對於一時無法具備對公貸款條件的小企業客戶和私營業主、個體工商戶客戶群體,在對公業務方面可以積極爭取開立對公結算賬戶,在對私業務方面可以大力推薦個人經營性貸款。在風險防控層面要強化調查對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的可靠性審查。

  《對商業銀行理財新規的幾點思考》一文分析指出,“8號文”的實施將抑制頻道類業務過快擴張的勢頭,理財產品特別是非標準債權資產規模擴張的速度將放慢;而理財產品運作透明性將顯著提高,之前隱藏的期限錯配風險、信用風險等將逐步顯性化。預計銀行資產規模和盈利增速將繼續放慢,資本金補充壓力加大,而信用債市場或將面臨新的發展機遇。

  在“同業合作研究”欄目中,119期《信托周刊》刊載了《銀擔合作的機制創新》一文,文中分析了我國銀擔合作的現狀,就銀擔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問題進行了闡述,並提議構建“風險共擔、平等互利”的銀擔合作新機制,對此,作者提出“實行擔保行業分級監管;將擔保機構納入征信系統;擔保機構加強自身的管理規範、完善內控機制”等建議。作者指出,通過構建銀擔合作的新機制,將利於銀擔雙方進一步強化風控意識和督管措施,合力支援中小微企業發展,實現銀企擔三方共贏。

  在“私人銀行研究”欄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選了《關於私人銀行業務創新與合規管理的思考》一文,文中指出私人銀行業務要根據客戶的特定需求對其進行區分並提供專業化的產品和服務,只有不斷創新,努力提升產品的個性化、區別化、高階化,才能與個人金融產品形成區別、拉開差距,不然只能成為與個人金融的同位競爭。另外,目前有必要對私人銀行業務制定統一的市場準入標準與業務范圍,應對私人銀行業務給出較為詳細的合規和風險管理要求,在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與從業規範方面,監管部門需制定從業資格的相關辦法。

  在“金融風險研究”欄目中,119期《信托周刊》精選了4篇文章,《股權收益權信托面臨的困境研究》一文指出,在股權收益權信托中,不論是融資方作為公司股東還是信托公司作為股東都存在一定的弊端,或者無法保障信托受益人的信托收益,或者無法行使其享有的權利使其成為虛名。對於股權收益權回購協議能否進行強制執行公證這一問題,作者指出,股權收益權回購協議是典型的雙務合同,協議的履行通常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因此很難認定該類合同中債權債務關係明確,故存在即使辦理了強制執行公證,也未必到期能夠產生強制執行公證的法律效果的風險。

  《金融機構辦理在建工程抵押信貸業務面臨的法律風險及其建議》一文分析了當前金融機構辦理在建工程抵押信貸業務主要面臨的“在建工程抵押期限設定”、“在建工程抵押登記立法不完善”、“在建工程抵押優先權與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衝突”、“在建工程抵押權與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優先權衝突”等問題,對此,作者提出“修訂抵押權期限設定的相關制度規定;盡快出臺全國統一的《在建工程抵押登記管理辦法》;做好貸前調查,前置在建工程抵押權優先受償順序;把繳清稅款、土地出讓金作為發放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前提條件;審慎辦理土地抵押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記相關手續”等對策建議。

  《商業銀行抵債資產會計核算問題探究》一文指出由於抵債資產接受成本高、管理風險大、變現時間長、處置損失嚴重,如果管理不當,將會對商業銀行經濟效益產生十分嚴重的不良影響。因此,如何加強並規範商業銀行抵債資產經營管理,加快抵債資產的處置變現,對於維護合法權益、規避和化解經營風險,尤其是對盤活不良資產、優化信貸資產結構、提高經濟效益和贏利水平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目前,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租賃處置;拍賣處理;不良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處置抵債資產。作者還分別就抵債資產的取得、保管,抵債資產減值,抵債資產處置等環節的會計處理做了詳細闡述。

  《不良資產收購中的房地產評估要點》一文指出,不良資產收購中的房地產評估具有“房地產類型多且分布散”、“評估工作時間短”、“房地產評估價值類型復雜”、“委派方提供的資料中沒有完備的產權資料導致不確定性因素多”等特點,因此,在房地產評估中,需通過走訪當地國土局、房產局等相關政府部門,對是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等權屬證書,房產是否抵押、查封、欠費,以及土地規劃資料等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最後,根據委派方的要求,考慮評估對象的特點、交易方式的特殊性如快速變現、拍賣市場客戶購買心理、買受人需額外支付拍賣傭金等因素對房地產處置價格的影響,出具建議處置價格。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