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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林一泓:第3方支付打通電子商務任督二脈 台灣仍可急起直追!

鉅亨網記者張旭宏 台北 2013-06-20 09:15


歐買尬董事長林一泓
歐買尬董事長林一泓指出,第3方支付乃是打通台灣電子商務任督二脈的重要工具!因此提出幾點建議,去蕪存菁他人的優缺點,台灣仍然有機會可以急起直追。(鉅亨網記者張旭宏攝)

歐買尬(3687-TW)董事長林一泓指出,第3方支付乃是打通台灣電子商務任督二脈的重要工具!因此提出幾點建議,去蕪存菁他人的優缺點,台灣仍然有機會可以急起直追。


林一泓提出幾點建議,首先『支持』金管會對跨業儲值觀點,即使第3方支付業者必須與銀行配合,始得進行跨業儲值業務。目前應先透過現有金融體系機制,迅速建立相關第3方支付業務,避免緩不濟急,再度錯失世界潮流趨勢,延誤台灣電子商務契機。商業模式應先試先行 ,再仔細考慮完整法律之立法及修法。

此外『同意』藉由不同認證方式,有著不同的儲值上限,但『不完全認同』金管會日前於媒體所提出不食人間煙火的山頂洞人數字!依照金管會先前之提議,若是已透過手機認證的帳戶,還要限制「每月」儲值額度上限是1萬元,單筆消費僅3千元,單日最高消費額度也僅限6千元,台灣第3方支付系統將會貽笑國際,完全沒有競爭力也不符合實際使用需求,因為不完善的儲值方式與額度,根本無法對台灣的電子商務發展有任何幫助,金管會若是執意如此,將會導致第3方支付的開放政策其實乃為虛晃一招。

林一泓強調,電子商務與第3方支付發展,就如同一個國家的貿易發展一樣,有出口的需求就會有進口的需求,因此除了國內的發展之外,也必須與他國第3方支付互相接軌,業者也『同意』其中跨境匯兌業務必須與銀行配合。但金管會必須協調央行提供相關機制,使得第3方支付業者,可以合法批次代替客戶提供跨境交易申報作業。如同總統府資政陳冲表示,對第3方支付儲值的監理不能等同金融機構,若第3方支付與銀行合作時,當業者提出創新機制與業務模式時,只要能確認買家、賣家、第3方支付業者、銀行等彼此的權利義務範圍,並且充分給予交易十足的保障,過去不合時宜的做法與思維,甚至是過時的法令,金管會應正面的態度面對。

林一泓認為,台灣必須從國家競爭力高度,提出壯大電子商務的發展戰略,不能以太窄化的角度從「金融監理」看待第3方支付問題,至於金管會提出傳統「實名分戶」(實名帳戶、分戶管理)的陳舊思維,認為虛擬帳戶以購物為目的,此舉根本是多此一舉,且金管會的角色也不應該管理到系統面的細則,若是持續抱持這樣的態度,只會阻礙第3方支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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