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過馬路 逾8成人認為要罰 專家:習慣才是根本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項調查顯示,近8成的受訪者贊成對「中國式過馬路」進行處罰。但法律專家認為,行人闖紅燈,習慣才是根本,反映出人們總體的法律意識不夠!
中新網報導,自去年底,「中國式過馬路」引發熱議後,各地對行人闖紅燈的行為開始嚴管嚴查,甚至嚴罰。3月1日以來,對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行人過馬路口不走人行橫道兩類行為的處罰,分別達到8283起和1622起。在執法中,還出現了行人採取對抗態度,對交警拳打腳踢的現象。
《法制日報》視點新聞部近日聯合搜狐網對「中國式過馬路」進行的線上調查顯示,近8成人贊成對「中國式過馬路」進行處罰;對於行人闖紅燈的原因,有超過5成的人認為緣於「闖紅燈違法成本低,管理乏力,法不責眾」。
此次的線上調查中,79.2%的人認為有必要對「中國式過馬路」進行處罰;20.8%的人認為沒有必要。
對此,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認為,很多交通參與者普遍存在一種僥倖心理——行人認為機動車會減速,機動車認為行人會主動避讓,而普遍缺乏交通安全意識。
該不該針對行人闖紅燈進行處罰?調查顯示,有62.35%的人認為「從安全形度考慮,對自己也對他人負責,應該支持」;13.15%的人認為「習慣的改變非短時間能實現,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24.50%的人認為「城市交通規劃和管理不足,應科學設計信號燈」。
上海律師丁金坤表示,目前的處罰方式,有一個選擇性執法的問題。比如,通常行人是成群結隊過馬路,很多人一起闖,但不可能所有人都被處罰。被處罰的人會問,「為什麼只罰我?」
在「闖紅燈」過程中,行人極易受到機動車的侵害,因此,行人是交通參與者中的弱勢群體。也正因此,長期以來對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是執法重點,這導致了行人交通違法被忽視。
這從對「行人闖紅燈與機動車闖紅燈性質是否一樣」這一問題的回答可以看出,有73.25%的人認為性質一樣;26.75%的人認為「不一樣,行人闖紅燈性質要輕一些」。(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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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闖紅燈反映了什麼現象?29.63%的人認為「中國人規則意識比較淡薄」;70.37%的人認為「中國式過馬路是社會生態的一個縮影,歸根結底是社會規則失範所致」。
從表像上看,交通規則普及不夠;道路設施不完備、不科學;對闖紅燈的危害認識不足等原因,是行人闖紅燈屢禁不止的原因。
丁立民認為,根本原因是行人作為交通參與者規則意識不強。不能因為上述客觀因素而忽視了安全意識。
行人交通違法不僅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大難題,也是影響城市文明的一大頑疾。為防止行人亂穿馬路,有些地方甚至出現了「拉紅繩攔行人闖紅燈」的土辦法。在北京,也曾有過交通協管員在十字路口拉條幅,以防止行人闖紅燈。
丁金坤認為,行人闖紅燈,習慣是根本,反映出人們總體的法律意識不夠。
該如何治理行人闖紅燈行為?有17.74%的人認為「行人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是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體現,首先應自覺轉變習慣」;23.97%的人認為「應該以教育和勸導為主,闖紅燈處罰只是一種手段,最終是希望通過嚴管使大家形成文明過馬路的氛圍」;32.26%的人認為應採取「嚴格按處罰規定執行,同時輔以教育和宣傳」。
「採取重罰主義不可取,因為處罰的對象人數眾多。罰款的目的是教育,罰10元、20元已經讓人心疼了,有些地方罰50元太重了。」丁金坤說,處罰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罰得越多民眾心裏越不服。因為行人闖紅燈的行為後果和處罰結果沒有達到平衡,法不責眾應適合輕刑主義。
對行人闖紅燈進行處罰是否有效果?近5成(49.91%)的人認為有效果;11.72%的人認為沒有效果;38.37%的人認為有一定效果,但不一定長久。
丁立民認為,提升公眾有序過馬路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期待通過罰款這種方式一夜之間改變行人闖紅燈的行為,不太可能。運動性執法無法改變人們闖紅燈的習慣。
他認為,對於行人闖紅燈應以教化和引導為主,同時還須有一個長期的制度。可以在重點路口採取定點的方法,對闖紅燈行為進行處罰。雖然做不到絕對公平,但可以起到示範和引導的作用。而且現實中,並沒有那麼多警力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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