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易精密:公告本公司104年度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私募(董事會決議私募價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4 16:38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對象,
目前已洽定之應募人為:多春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股東。
李春桂,與本公司無關係。
4.私募股數或張數:3,000,000股
多春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私募股數:2,500,000
李春桂私募張數:500,000
5.得私募額度:20,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價格係依據104年6月30日股東會決議之訂價
原則訂定。以民國104年9月14日為定價日,普通股於櫃買中心定價日前1、 3、5個
營業日,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3.90元、3.83元、3.82元與
定價日前1個營業日之平均價格3.90元,本公司依規定較高者以定價日前1個營業日
之平均價3.90元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80%即3.12為發行價格,擬以每股
新台幣5.3元為本次私募之價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爰有資金需求,考量私募方式
相對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如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除礙於時效,亦恐難迅速挹注
所需資金,再者考量降低籌資成本,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4/09/14
11.參考價格:3.90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5.3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除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於交付日起滿3年始得自由轉讓;私募普通股
交付日滿3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
應於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15日內完成股款或價款收足。
(2)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等,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安全可靠的多資產平台!靈活槓桿 免費模擬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