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大水泥: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暨換發股票作業計劃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4 14:29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14
2.減資基準日:104/08/1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茲依據本公司104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辦理全面換發股票作業
,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股票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
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421,000,760股,每
(三)本次現金減資新台幣421,000,760元整,共銷除股份42,100,076股,減資比率為10%
,用以善用閒置資金、提昇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78,900,684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
新台幣3,789,006,84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
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
);每股退還新台幣1元(即股東每仟股減少100股退還現金1,000元),以匯款或郵
寄支票方式發放(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發放處理費由股東自行負擔。減
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
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訂為104年10月24日,並自104年10月30日開始全
面換發新股票(無實體發行)。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04年10月15日。
3.舊股票自104年10月16日起停止在市場買賣。
4.舊股票自104年10月20日起至104年10月29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最後過戶日
為104年10月19日。
5.新股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日)訂為民國104年10月30日,自新股票上市
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6.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4年10月30日。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
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
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104年10月
30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104年10月30日)後,請股東持舊股票、
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相關證明
文件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
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4.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4/10/24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104/10/30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378,900,684股,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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