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時集團控股盈利警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乃利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為「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相比截至二零一二年同期利潤,預期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二個月將錄得虧損。本集團預計之虧損乃主要由於(i)銷售額減少和管理費用增加及(ii)投資項目所產生股息收入減少。
本公司正對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業績終審,本盈利警告公布乃根據本公司管理層按本集團最新管理賬目所進行之初步評估。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十二個月之年度業績之詳情將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底公布。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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