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和證券: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4 11:18
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趙高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擔任康和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董事、惠理康和投信(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股東常會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出席,
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