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維塔斯襲警罪名成立判處10萬盧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26 17:34
俄新網RUSNEWS.CN莫斯科8月26日電 莫斯科奧斯坦金法院26日認定知名歌手維塔利·格拉喬夫(維塔斯)向權力機構代表施暴罪名成立,判處其10萬盧布罰款。這是俄羅斯法律與司法新聞通訊社記者從庭審現場發回的報道。
偵查資料顯示,維塔斯今年5月駕駛英菲尼迪越野車在莫斯科時區撞倒一名騎自行車的年輕女子,隨後威脅要殺害目擊者並試圖襲警。由于維塔斯在事發後拒絕接受酒精含量鑒定檢查,有關部門在事件後不久便吊銷其駕照一年半。
維塔斯本人在法庭上表示悔過,並完全承認自己的罪行(俄聯邦刑法第318條第1款--向權力機關代表實施暴力),該案在特殊程序下進行審理。
公訴人26日要求判處被告13萬盧布的罰款,而維塔斯的辯護律師則請求將罰款數額降至5萬盧布。案件材料包括一封俄羅斯文藝界人士的請願書,請求法院對維塔斯寬大處理,從輕判罰。上述文章內容由俄新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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