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制執法12小時 93件被移送法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13 16:03
酒駕新法今(13)日凌晨上路,警方依據新修正通過的酒駕違法標準,從凌晨零時起開始執法,截至中午為止,警政署統計全國取締酒駕件數指出,共有93件酒測值超過0.25毫克,被以違反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警政署下午表示,新修正刑法第185條之3實施後,本(13)日全國取締酒後駕車大執法,經統計最新(0-12時)全國取締成效為:每公升呼氣0.25毫克以上(移送法辦)有93件、呼氣0.15以上,未達0.25毫克(違規)有15件,共108件。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的刑法第185條之3,依新公布修正條文規定,酒測每公升酒精濃度若超過0.25毫克(原規定為0.55毫克),也就是喝超過兩瓶啤酒即可能構成犯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重傷則可處最高7年;致人於死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各類駕駛人酒測取締標準,未來只要每公升酒精濃度若超過0.15毫克(原規定0.25),也就是超過約一瓶啤酒的份量,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3者,就可開罰1萬5千元到9萬元。
警政署說,新法上路首件酒駕遭取締為13日0時16分於新北市三重區查獲,酒測值為每公升0.36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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