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特:係因本公司有價證券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佈相關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0 17:18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10
2.公司名稱:懷特生技新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辦理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相關資訊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之財務資料如下:
期間 最近一月 與去年同 最近一季 與去年同 最近四季累計103年
科目 104年8月 期增減% 104年第2季 期增減% 第3季至104年第2季
(母公司自結數) (會計師核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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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收入 1.79 -80.87% 5.22 -81.23% 45.34
(百萬)
稅前淨利 -6.18 62.16% -66.67 43.60% -338.85
(百萬)
本期淨利 -6.18 62.16% -66.67 43.60% -338.84
(百萬)
每股盈餘 -0.04 62.16% -0.36 47.83% -1.86
(元)
二、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公司於集中市場股票價格變動係由市場自由交易機制
所決定,與公司並無關聯。
三、本公司無「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
處理程序」第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情事。
四、本公司之重大訊息未達「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
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1條各款標準,不須召開說明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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