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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問題 不在朝野協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6-06 08:10


會計法問題 不在朝野協商 (蕭照平報導)

立法院搶在會期結束前半小時,完成會計法部分條文修正。結果雙雙引發藍綠兩黨立委各自砲口對內,批評朝野協商制度有必要檢討,甚至外界更有批評,認為朝野協商是少數黨鞭彼此交換利益的密室政治。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常務理事顧忠華就說,立法院長王金平刻意用密室協商,偷渡爭議法案。

『現在的王院長是不是應該改為黑院長,他用密室協商黑色的密室方式偷渡這樣貽笑國際的法案,我們台灣最近很容易上國際頭條,包括我們的國會也全部染黑,所以今天我們要來哀悼』

不只民間團體開砲,朝野黨內也傳出內鬨。在國民黨團部分,立委丁守中跟陳學聖都表示,朝野協商的制度給黨鞭太大權力,甚至有濫用情況。立委蔡錦隆直說,協商只有幹部參加。

『這一次的協商內容其實只有黨團幹部參與,我們沒有參與,所以我們不了解內容,實際狀況出這些烏龍成為笑話,真的要改進的很多』

民進黨內也有立委對會計法要三讀不清楚,除了有立委要求總召柯建銘要給個交代,立委黃偉哲也說非常意外。

『我們其實覺得蠻意外的,八九百個案子,誰知道要挑出十個或八個案子出來討論,這部分黨團幹部應該事先讓我們知道』

對此,柯建銘親上火線,解釋會計法是歷史共業,朝野立委必需要共同承擔。

『但是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沒有人反對,所以盧秀燕當召委的時候把這案子送朝野協商,這是一個過程,這版本是經過行政院修正送到立法院來的,因為必需要很周延的處理歷史共業』

一邊講歷史共業,但藍綠兩黨卻都有立委表示,「沒有參加協商」或「不知道協商要討論會計法」。如果不是立委要清楚切割,就是會計法其實是少數黨鞭的修法共識。只是行之多年的朝野協商會是會計法三讀的關鍵嗎?

其實朝野協商制度,明確地被寫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上,用意無非是避免議案,在院會上被少數立委杯葛,因此先讓各別政黨先整合內部意見,再由幹部以及代表進行政黨協商。

但實務上,少數人的協商機制,可能將先前委員會的共識予以推翻,也有可能出現流於少數人決定法案的情況,但這些缺失跟協商制度本身無關,應該說是跟參與協商的人有關。

依照規定,如果協商前,都跟黨內取得共識的話,也不會有立委跳出來要求給個交代,或是批評黨鞭權限太大。也就是說,沒跟黨內溝通在先,又有特定目的協商在後,這種協商結果肯定會引起非議。

參與協商的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很直接,直說與前總統陳水扁有關的「國務機要費」會是「會計法」後的下一個課題。

『你這樣討論顏清標都能除罪化,所有的歷史共業包括行政部門、民代、學術界都解決了,那不是政治操作是什麼,但是我們必須要抉擇呀,這是下一個課題』

從柯建銘的話可以知道,民進黨協商的目的,不是柯文哲而在陳水扁。那麼占有人數優勢的國民黨,何不動用表決力挺行政院送來的會計法過關?

這是因為除了立法院長王金平不喜歡用表決方式處理法案之外,最主要原因還是國民黨內部也有立委很重視會計法,因此在藍綠交集下,套句柯建銘的話,「歷史共業,大家要一起承擔」。

『假如大家要共同承擔的時候,大家應該共同來扛這個責任』

如果立委說「自己不知情」或「沒參加協商」的理由為真,那麼就表示朝野協商只是黨團幹部「便宜行事」、「遂行特定目的」的政治工具。所以,與其批評朝野協商是密室政治,倒不如檢視參與協商的黨團幹部有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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