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國內第3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02年1月1日至102年3月31日止,經債券持有人轉換本公司普通股為5,81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8,130元,經奉經濟部102年5月30日經授商字第102011006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五、轉換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六、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採無實體發行,不印製股票)。
七、股票過戶機構: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民生東路2段166號2樓,電話:(02)2500-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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