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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核廢料最終處置 原能會考慮:馬祖、金門、烏坵、東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3-14 12:07


核一廠即將在5年後除役,對於核一、核二、核三的除役成本,原能會主委蔡春鴻今(14)日表示,經濟部要訂後端營運基金,資料顯示約3000多億元。至於核廢料的最終處置選址,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長邱賜聰表示,台灣可做為最終處置的潛在處置母岩,目前選擇花崗岩,包括西部離島馬祖、金門、烏坵,以及東部有花崗岩體。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與經營委員會今日召開聯席會,審查民進黨團提出的《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蔡春鴻表示,在蘭嶼的低放射性核廢料約20萬桶,一年約產出200桶,目前都放在核電廠內,燒的還是少數。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質疑,未來核電廠除役之後,核廢料要放到哪裡去?蔡春鴻表示,依計劃105年要找到地方,110年要建好,到目前剩3年,要照條例來找,就不容易找到地方。

羅淑蕾說,「金門、台東都拒絕!」蔡春鴻表示,「不是拒絕,是不願意配合來辦」,105年有困難,但不代表未來不可能。羅淑蕾追問,「萬一找不到,怎麼辦?」蔡春鴻回答說,「是啊!很多國家都有困難。」

蔡春鴻強調,以現在國際的標準,低放射性可找到場址,做這個計劃是經濟部,而原能會是條例的主管機關,有監督的責任。

羅淑蕾詢問,「台灣有哪個地方可以挖300公尺、500公尺或1000公尺,讓你去放核廢料?」

邱賜聰表示,台灣有可做為最終處置的母岩,目前選擇花崗岩,包括西部離島馬祖、金門、烏坵,以及東部有花崗岩體。他說,台電在積極推動當中,不能慢,也不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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