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美股

蘋果第三創始人不言悔

鉅亨網新聞中心


■人物

當年800美元賣出的10%股份如今值350億美元


蘋果第三創始人不言悔

新快報訊 據《每日郵報》近日報導,大多數人都知道蘋果公司的兩位創始人,但鮮為人知的是,當1976年蘋果公司成立時,還曾有第三位創始人———現年79歲的羅納德·傑拉爾德·韋恩。韋恩在蘋果成立僅僅12天后就閃電辭職,並將他持有的10%的蘋果股份以800美元賣給了喬布斯。韋恩匆匆賣掉的這10%蘋果股份,如今價值已經高達350億美元!

曾是蘋果“家長”

1976年,時年42歲的韋恩經人介紹認識了21歲的史蒂夫·喬布斯。當時,喬布斯的25歲好友史蒂夫·沃茲尼亞克剛設計出台式計算機,兩人正設法把電腦賣出去。就這樣,3人一拍即合,於1976年4月1日聯手創立了蘋果公司。

韋恩當時在蘋果公司裏處於“家長”地位———蘋果的第一份用戶手冊是他寫的,他設計了蘋果的第一個標誌———坐在蘋果樹下的牛頓。根據協議,喬布斯和沃茲尼亞克各占公司45%的股份,而韋恩擁有蘋果10%的股份。

干了12天后辭職

然而蘋果公司成立之后不久,特立獨行的喬布斯就使公司陷入債務之中。由於擔心喬布斯的大手大腳和沃茲尼亞克不斷的奇思妙想會把公司搞垮,在蘋果公司創立僅僅12天后,韋恩辭職了。

他把自己的蘋果10%股份,以800美元賣給了喬布斯。一年后,喬布斯和沃茲尼亞克決定將公司上市,韋恩收到一封信,信中喬布斯讓他正式放棄公司的一切權利。在韋恩簽署了放棄對蘋果的索賠協定之后,他又獲得了1500美元。加上他出售的800美元股份,一共是2300美元———而這就是韋恩作為蘋果創始人得到的全部收入!

堅稱從未后悔過

從蘋果公司辭職以后,韋恩先是應邀前往美國“勞倫斯利弗莫爾”國家實驗室工作了幾年,接又在加州的“索爾電子”公司當了16年的總工程師,1999年退休。在過去30多年來,韋恩潛心發明創造,並擁有超過12項專利。

如果韋恩今天仍持有蘋果公司10%的股份,他無疑將成為一名超級億萬富翁。但韋恩稱,自己從未為當初毅然離開蘋果而感到后悔。(中新)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