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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預計為8,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預計為新台幣288,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為新台幣36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之股數
8.公開銷售股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0%之股數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為配合公司股票上市
新股公開承銷作業,本公司董事會於102年5月13日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
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以供股票上市公開承銷之用案,業經提報本公司102年
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本次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10%
計800,000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7,200,000股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
提出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股票上市前公開承銷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預計進度及可能發生效益等相關事項)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訂定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
基準日、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事宜、或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
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更須修正上述發行條件時,擬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依實際發行之客觀環境就相關條件做必要調整,並視詢價圈購彙整後情形,
訂定現金增資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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