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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

北區首宗 利用人頭戶規避奢侈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近日查獲民眾利用名下沒有房子的人頭戶標購桃園地區法拍屋炒房,藉以規避奢侈稅,六個月內賺進價差一百六十萬元,但遭國稅局查獲後,補稅加罰款合計約三百萬元,涉案人並遭移送法辦。(黃悅嬌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法拍屋拍定後,因為登記簿謄本已註記「法拍」,賣相欠佳,影響轉手價格,因此,有民眾標購法拍屋後,將所有權登記在人頭戶,再以另一個人頭戶來承購,藉此提高房地交易價格;經過這個轉手過程,新的謄本上即無「法拍」註記,可以用一般市價出售,短短六個月內,轉手兩次,賺取價差高達一百六十萬元,但因人頭戶沒有財務能力,財力不相當,而遭國稅局人員識破查獲,補稅加罰款共約三百萬元。『因為特銷稅要兩年內,且符合自用住宅才可以不用課稅,這個案子就是找到無屋的人頭登記所有權人,以符合特銷稅條例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排除課稅範圍,達成逃稅目的,這案查獲後補稅,並罰款二點五倍。』


國稅局指出,本案除了補稅加罰款外,因利用他人名義從事交易,隱匿財產等行為已涉及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以不正當方式逃漏稅捐,因此,國稅局已將相關事證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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