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財經】商交所背後金主成疑
鉅亨網新聞中心
商交所成立五年間,燒錢十億元,如此大筆資金來自何方?商交所成立至今,從未主動向外披露股東名單,市場只知工商銀行及中遠集團各持有10%股份,而逾半股份仍由張震遠持有。張震遠在創辦商交所前擔任泰山石化總裁時,以年薪近四百萬元計算,僅有一千四百多萬元收入;即使加上公職收入及上市公司董事收入,其身家也不過兩千萬,料商交所背後金主必另有其人。
商交所起用了疑似官方機構名稱 實為私人商業機構
張震遠身兼市建局主席等多個公職,在協助梁振英當上行政長官之後,更被奉為頭號梁粉。而商交所的建立背景神秘,也耐人尋味。
張震遠極可能利用公職之便及其尊崇地位作為籌集資金的籌碼,可謂是圈錢高手。張原計劃吸一億美金後再功成身退,不料事與願違,眼看成功在即,證監會突然出手阻撓,並且遭商業罪案調查科介入,令此事方東窗事發。
新任梁班子的高層出現如此黑箱作業,背後財產及運作欠缺透明度,而可以不受監管機構的監管,權力之大更凡事皆能直達特首,惟一解釋便是有人利用官方名義,打著香港商品交易所的名號進行商業活動、謀取私利。全球都從未出現過以疑似官方機構的私人商業機構而為所欲為的行為,竟首次出現在香港。而財困問題事發前,商交所從未對外透露過,或向任何監管機構交代,實在匪夷所思。若證監會承認全不知情,無非兩種可能,(一)要麼證監會無人做事,(二)或者是有人持有尚方寶劍,能獲得免受監查的特權。
燒錢速度驚人 如何燒十億
商交所成立五年間能燒錢十億元,是否因為張震遠擔任市建局主席等高官權位而有人想向商交所輸送金錢和利益,變相是輸送利益給張震遠本人?
在正常商業機構中,如此大規模的虧損不可能出現。商交所每月成本成千萬元,每年即使零收入,也只是虧損一億兩千萬,五年合共六億,何來十億之多。
再者說,商業機構運作不會讓入不敷出的情況持續五年而不去重估經營狀況,一定會做出合乎商業原則的決定。在正常情況下,商業機構不可能容忍每年虧損一億多的業務持續而無動於衷,理應在第二年就停止運作,而商交所大筆虧損的情況卻持續長達五年之久,這種不合理情況難以令人信服,背後定有其他原因。
簡單的推斷,有可能是有人做了虛假賬目,把做大了的虧損找人埋單,這就可以理所當然地把金錢放入股東的口袋,所以遭人舉報指稱有人運用虛假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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