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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

中磊所遭「史上最嚴」處罰背後:會計師團隊出走 懲處仍有漏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23 10:48


每經實習記者 賈麗娟

    會計師事務所行業最近很不平靜。


    因萬福生科(300268,前收盤價5.65元)財務造假案被取消證券業務資格,中磊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磊)已經被多家上市公司公司拋棄,被新的審計機構替代。公告顯示,接手中磊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大信會計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大信)、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利安達)等,而帶來這些業務的正是中磊的會計師團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大信是天能科技上市時的審計機構、但天能科技因為涉嫌虛增收入,目前正在接受證監會調查;利安達是天豐節能上市時的審計機構,但天豐節能因為涉嫌財務違規也被證監會調查。目前在證監會對上市造假嚴打的背景下,如果上述兩家公司相應問題被坐實,對應的會計師事務所可能也會遭到嚴厲的懲罰。

上市公司紛紛拋棄中磊/

    據《理財週報》報導,監管層最新要求,不管是IPO項目,還是新三板、債券承銷項目,聘用的審計機構若為中磊會計師事務所,一律替換。

    截至目前,由中磊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審計機構的共有12家擬IPO公司、44家上市公司、19個新三板項目、15個債券項目,合計90個項目將被全部變更事務所。

    泰豪科技已經悄悄地將審計機構由中磊換成了大信。5月17日,公司公告稱,通過了聘請大信為公司2013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其2012年的審計報告是由中磊出具的。

    河北宣工5月15日公告,公司因為 「關注到證監會官方網站關於通報萬福生科涉嫌欺詐發行及相關中介機構違法違規案」,決定解聘中磊,改聘利安達。這是目前唯一一家明確說明是受萬福生科造假影響而更換審計機構的上市公司。

    多數公司解聘中磊的原因較為含蓄。長百集團公告中稱,「因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原為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的執業團隊擬整體轉入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因此改聘大信;百洋股份、正邦科技、恆大高新、長春高新、豐林集團、青青稞酒都在公告中表明了相同的情況。

    成城股份、金葉珠寶則稱,中磊「由於人力資源安排的原因,無法繼續為本公司提供審計服務」,因此聘任大信為2013年度審計機構。[NT:PAGE=$]

    除了轉入大信之外,中磊旗下也有團隊轉向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中南建設及三聚環保公告,「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原為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工作的執業團隊整體轉入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因此這兩家公司均改聘利安達。

    目前還 「按兵不動」的上市公司,預計也會陸續發出更換事務所的公告。剛於4月26日發佈公告續聘中磊事務所的*ST國恆,其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有變化都會公告的,應該會換 (事務所)的」。魯北化工方面也表示,「應該會換的,但具體時間還不確定。」

「史上最嚴處罰」仍有漏洞/

    因萬福生科造假事件,中磊被罰沒業務收入138萬元並處以2倍的罰款,並被撤銷其證券服務業務許可證。對簽字會計師王越、黃國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10萬元、13萬元罰款,兩人均被實施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簽字會計師鄒宏文被警告,並處3萬元罰款。

    一位中注協人士表示,目前對會計師的懲處,行政責任偏多,吊銷執照就已經算比較嚴重;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都不算多。此次萬福生科事件中,簽字會計師受到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這在歷史上已經是最嚴厲的處罰。

    《證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條規定:「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暫停或者撤銷證券服務業務許可,並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但這樣的規定也被詬病為 「設定了違規 『成本』上限,沒有威懾力」。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就認為,雖然王越、黃國華兩人再無機會進入證券市場,但是證監會並沒有權力取消其註冊會計師資格,因此理論上兩人仍可以從事非上市公司審計業務。而且在理論上,中磊還可以重新申請證券業服務資格。

    事實上,被撤銷證券資格的中磊,其團隊早已開始轉移。正如上市公司公告中所示,中磊所的一些團隊或分所已經「整體轉入」其他事務所。

    從上述情況不難看出,撤銷會計師事務所的證券業務資格並非萬事大吉,怎樣避免 「重複同樣的故事」才是根本。但現實情況卻讓人擔憂——大信為天能科技IPO的經辦審計單位,利安達為天豐節能和華銳風電的發行審計單位,這三家公司最近正因涉嫌造假、財務違規等問題被證監會調查。在證監會最近加大對上市公司、IPO公司造假行為打擊力度的大背景下,一旦這些公司相應問題被坐實,負責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恐怕也要遭到嚴懲。但即便遭遇嚴懲,只不過又會重複中磊同樣的故事,財務造假的根源仍難斷絕。[NT:PAGE=$]

專家呼籲重視民事責任/

    「其實如果更加重視民事責任,一次造假罰得傾家蕩產,可能就什麼問題都解決了。」上述中注協人士表示,「即使機構已經撤銷,當事人還是有權向個人追償。就萬福生科案而言,如果股民起訴,其實會計師也應承擔相應責任,只是這方面存在舉證困難,比如怎麼確定是受審計報告影響買入股票而造成損失」。

    對比國外,民事責任的追究是極其重要的一點。比如在著名的安然公司造假案中,安達信主動賠償20億美元還不夠,最終被美國司法部逼迫破產。真可謂是「賠得傾家蕩產」。

    在東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院長方紅星看來,理論上講,儘管中磊被取消了證券業務資格,但是中介機構作為實體仍然存在,投資者就可以提起訴訟。「但中國的此類訴訟成功率不高,以前也有很多類似的事件,投資者打贏官司、最終成功獲賠的先例也不多,主要是曠日持久,成本高昂,小股東耗不起。」

    方紅星告訴記者,在美國有「集體訴訟」,也就是律師徵集投資者的委託權,把有訴訟需要的人士集中起來,跟公司打官司,如果贏了,律師從中抽成,再把其餘賠償金發給投資者,這樣的訴訟成本並不高;但是在中國,法律不允許這樣做,不允許非當事方的第三人去徵集委託。這樣就不可能有人出來代表全體散戶股東去起訴,只是幾十個人的聯名訴訟,這樣的索賠額應該也不會太大。

    即便投資者訴訟的難度很大,但投資者仍十分關心:在上市公司造假事件中,審計機構究竟需要承擔多大比例的責任?

    方紅星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美國在1995年出台了《證券私人訴訟改革法案》,明確了中介機構的責任比例,出台背景即註冊會計師面臨不斷膨脹的法律訴訟。在此之前,美國的法律是要求中介機構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上市公司雖然倒了,但若中介機構還在,那麼就要承擔所謂的「深口袋」責任,即誰的口袋深(誰更有錢),就掏誰的口袋。

    這種情況在 《證券私人訴訟改革法案》出台之後得到改變。既然造假的主要責任是上市公司,而中介機構作為非故意的有過錯方,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承擔的應是份額責任,或者叫比例責任。如果是故意行為,則仍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在我國,目前這方面的法律還不健全。」方紅星表示,我國也有學者呼籲出台相關法律法規的解釋或細則,確立中介機構應該承擔的份額責任。[NT:PAGE=$]

「特殊普通合夥」有望成轉折點/

  上述中注協人士對記者表示,從2006年開始,會計師事務所都開始強調內部治理,去年起更是要求由「有限公司」轉製為「特殊普通合夥」,這樣合夥人承擔的責任更大,如果蓄意舞弊,「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法》中規定,在特殊普通合夥制企業中,承擔的責任分為兩類:1、若是由於合夥人非故意或者非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則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若是由於合夥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則該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餘的合夥人承擔有限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

    方紅星告訴記者,這種特殊普通合夥,跟目前國際事務改採取的有限責任合夥(LLP)是基本相同的制度,「四大目前都是這樣的制度」。

    但在風暴眼中的中磊目前還未改制,也就是說,一旦被起訴,中磊作為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人需承擔的責任以出資額為限。「至於接下來會不會有刑事責任,就很難說了。」方紅星表示,但在將來如果有對事務所的訴訟出現,也能夠確定責任比例,比如30%,那麼作為「特殊普通合夥」的會計師事務所,其有過錯的合夥人需就這部分賠償金額承擔無限責任。

    就在今年5月10日,號稱本土會計師事務所「航母」的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成立,其由中瑞岳華與國富浩華合併而來。

    承接了中磊部分團隊和業務的利安達,如今已經部分併入國富浩華,部分併入中瑞岳華。利安達還曾在2012年8月在華陽集團的信息披露違法案中被證監會責成整改、沒收業務收入70萬元。

    國富浩華由五聯方圓、萬隆亞洲和中磊的一部分在2009年8月合併而成,又剛剛在去年合併了有「造假集中營」之稱的鵬城會計師事務所,並從去年起就開始陸續合併利安達的分所。國富浩華如今已成為「航母」瑞華的一部分。利安達當年團隊的「殊途」,如今因瑞華的成立而「同歸」。

    不過,對上市公司而言,事務所的名稱變更並不是那麼重要,但事務所制度的變化,可能為今後的審計作風帶來轉變的可能。

    「在註冊會計師行業,誠信應該成為立足之本。」上述中注協人士表示,「如果客戶造假,會計師可能傾家蕩產,可能身敗名裂,那麼就會比較謹慎。如果客戶的行為可能出現嚴重後果,會計師首先要與被審計人進行良好的溝通,告知其風險所在;實在不行,可以放棄審計,避免被拖下水。」[NT:PAGE=$]

延伸閱讀

美國會計師事務所造假受罰情況

    廢品管理公司:公司以蓄意少計折舊費用、隨意計提壞賬準備沖抵當期經營費用、故意混淆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等手段,虛增經營利潤;以一次性利得沖銷當期經營費用或消化前期錯報等。損失慘重的投資者在控告公司的同時,也將安達信列為被告,安達信因此賠償2.2億美元。

    安然公司:安然公司排名曾居美國上市公司第七位,然而這個擁有上千億美元資產的公司卻在幾週內破產。該公司長期通過複雜的財務合夥形式掩蓋巨額債務並虛報盈餘。2006年,美國休斯敦聯邦地區法院作出判決,安然公司前CEO因犯有欺詐、共謀、內部交易等一系列罪行被判處24年又4個月徒刑。為其做假賬並銷毀審計檔案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主動賠償20億美元還不夠,最終被美國司法部逼迫破產。

    法莫爾公司:在這一造假案中,創始人莫納斯虛構存貨和利潤,騙取足夠投資。公司仿造購貨發票,製造虛假記賬憑證,確認購貨卻不同時確認負債,多記存貨數量。造假曝光後,莫納斯本人入獄5年,財務總監33個月監禁。審計失敗使得法莫爾公司的審計機構在民事訴訟中損失了3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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