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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英業達: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8 17:42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09/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黃國鈞總經理


(2)巫永財執行副總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黃國鈞總經理:

(1)英冠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英業達開曼公司法人代表)

(2)英冠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英冠達(福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巫永財執行副總:英冠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英業達開曼公司法人代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董事黃國鈞先生依公司法第206條

規定表決權行使之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國鈞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英冠達(福建)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中國福清市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設計生產電腦電視一體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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