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反腐機構:相關官員本月內需完成財産申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1-07 20:28
根據《東華日報》報導,柬埔寨國家反腐敗機構要求,所有需要申報財産的政府官員,務必在1月31日前完成申報財産工作。
根據柬埔寨國家反腐敗機構所發出的《通告》指出,柬埔寨國家反腐敗機構財産和債務申報局,將從本月2日至31日開始接收2016年申報財産文件。
據《通告》指出,需要申報財産的官員分別有:總監級別以上的民間官員和上校級別以上的軍官、憲兵、國家警察;省、市、縣、區、鄉、分區理事和參議院議員、國會議員和政府內閣官員、法官、檢察官和書記等。
《通告》中稱,財産和債務申報局將在星期一到星期日包括假日,從上午8點至傍晚5點接收申報財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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