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能源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布乃由新環保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條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股份價格及成交量上升。本公司在目前情況下經合理之查詢後,董事會確認,除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八日之公告內披露之可能供股事項,概不知悉有任何其他理由導致該等價格及成交量波動,亦不知悉有任何必須公布以防范本公司證券出現虛假市場情況之資料,或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須作披露之內幕訊息。
本公布乃承本公司之命而作出,董事會愿就本公布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責任。
T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