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智晶:公告補正本公司101年度會計師公費支出申報作業部份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14

2.公司名稱: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補正本公司101年度會計師公費支出申報作業部份資料。

6.因應措施:更正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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