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鋁業建議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及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的公告,內容有關選舉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
誠如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建議,董事會建議選舉吳振芳先生為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
吳振芳,男,61歲。吳先生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獲高級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是一位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吳先生在企業運營、海外投資領域擁有豐富的經驗,曾先後擔任中國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副總經理,中海石油化學有限公司總經理,中國海油石油總公司總經理助理,中國海油石油總公司副總經理兼化學有限公司董事長、中海石油天然氣及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吳先生已確定其已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有關獨立性的標準。本公司提名委員會已就其獨立性進行評估,並認為其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的獨立性指引,且根據指引條款,為獨立人士。此外,董事會相信,憑藉其豐富的經驗與知識,吳先生將為提升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水平作出貢獻。
吳先生已確認,除上文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刊發日期,(1)彼過去三年內並無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亦無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2)彼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及(3)彼並無於或被視為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的涵義)的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任何權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有關吳先生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而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須予披露的其他事項,亦無任何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的事項。
吳先生的任期將自二零一三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結束之時起至選出第六屆董事會止。待於臨時股東大會上批準選舉吳振芳先生為第五屆董事會獨立非執行董事後,本公司將與吳先生訂立一份服務合同。於已經舉行的二零一二年股東周年大會上獲得本公司股東批準的薪酬政策將適用於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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