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重科2012年度A股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2)條而做出。茲載列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於2013 年7 月15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以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刊登的「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A股權益分派實施公告」檔案,僅供參閱。
證券代碼:000157 證券簡稱:中聯重科 公告編號:2013-033 號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A 股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
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通過分紅派息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是否距離股東大會通過分紅派息方案兩個月以上實施的:
是 √否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已獲2013 年6 月18 日召開的201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3-030)已刊登在2013 年6 月19 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
二、A 股權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總股本7,705,954,050股(其中A股6,275,925,164股、H股1,430,028,886股)為基數,向全體A股股東實施如下分配方案(H股股東分配方案另行實施):
1、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2 元(含稅);
2、扣稅后,A股QFII、RQFII每10股派1.8元人民幣;A股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元,股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補繳稅款: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3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3、對於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
三、 A 股股權登記日與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A 股股權登記日為:2013 年7 月19 日
A 股除息日為:2013 年7 月22 日
四、 A 股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A 股分派對象為:2013 年7 月19 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A 股全體股東。
五、 A 股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派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將於2013年7月22日通過A股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股東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8*****754 湖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 08*****041 佳卓集團有限公司(GOOD EXCEL GROUP LIMITED)
3 08*****125 智真國際有限公司
4 08*****262 長沙一方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5 08*****263 長沙合盛科技投資有限公司
6 08*****988 弘毅投資產業一期基金(天津)(有限合伙)
六、其他事項
公司H股權益分派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實施。
七、咨詢機構 :本公司董秘辦公室
咨詢地址:湖南省長沙市銀盆南路361 號
咨詢聯系人:郭慆、朱亮蘇
咨詢電話:0731-88788432
咨詢傳真:0731-85651157
八、備查檔案
公司2012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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