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廢止「合作金庫條例」不影響國內銀行運作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行政院會今(2)日通過廢止「合作金庫條例」,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廢止。金管會補充指出,不致影響國內銀行運作;另基於銀行業務依銀行法規範,有關公司組織運作依公司法管理,且未來也無依「合作金庫條例」新設銀行的可能。
金管會表示,民國32年9月18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合作金庫條例」以來,除依該條例設立的中央合作金庫已於民國39年裁撤外,國內尚無依據該條例設立的銀行,故該條例的廢止,不致影響國內銀行運作。
金管會指出,基於銀行業務依銀行法規範,有關公司組織運作依公司法管理,且未來也無依「合作金庫條例」新設銀行的可能,故「合作金庫條例」應已無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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