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紐簽經濟合作協定 空運完全開放天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11 07:56
台紐經濟合作協定今天(10號)正式簽署,其中,空運部分走向開放天空,民航局發布新聞稿表示,開放天空是世界趨勢,因航班及航點不再受限,加上有第五航權,可促使航線經營更自由化,有助航空產業競爭及發展。所謂「第五航權」,就是指我方航機在往來航點的途中或在抵達後,可運載另一方與第三國之間的客貨。
根據民航局紀錄,台灣第一個簽定開放天空協議的國家是美國,與新加坡雖然也已簽訂開放天空協議,但要到二○一八年才會落實,而與美國、新加坡與紐西蘭簽定的協議,都是全面開放天空,並享有第五航權的延遠權。
不過,日本與台灣的開放天空協議中,則是排除使用東京第五航權,而馬來西亞、泰國與台灣的開放天空,第五航權只限亞洲的航點,南韓對台灣只開放首爾以外航點不限航班,但無法使用第五航權。(圖:台北國際航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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