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松:本公司與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訂50度以上金門高粱酒台灣地區(金門地區除外)總經銷商契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3 16:38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3
2.公司名稱:黑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參加金門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酒公司)甄選50度
以上金門高粱酒台灣地區(金門地區除外)總經銷商案投標,於104年08月22日經
公開評選,由本公司取得總經銷權。本公司於104年09月03日與金酒公司完成簽訂
總經銷商契約書。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合約經銷期間三年,自104年11月01日起算,經銷合約之內
容依據金酒公司招標文件之契約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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