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04
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3.因應措施:公告本公司一○二年度第二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1)本公司一○二年度第二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50,000仟股【每股4元折
價發行,募資新台幣1,000,000,000元】,業已於102年06月27日收足股款。
(2)增資基準日:102年06月28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股東現金增資催繳期間:自102年06月28日起至102年07月28日止。
(2)現金增資認股比率及認購金額:每仟股認購190.038438股,每股認購價格新
台幣4元整。
(3)代收股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全省各地分支機構。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