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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民眾對警察反蒐證引爭議 基層籲上級早定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4 08:31


警察執勤時,民眾不得拍照反蒐證,到底該引用個資法還是「警察職權行使法」?由於法務部表示還要再研究,讓基層警員執勤起來有些綁手綁腳,也希望上級能夠早日做出解釋,以便有所依循。不過有網友舉一反三的表示,目前滿街的監視器,是否也有類似問題,也希望有關單位一併的檢討。(彭清仁報導)

由於科技的發達,包括汽機車的行車記錄器,以及民眾隨身用的手機,都具有攝影的功能,加上滿街的監視器,民眾的生活週遭,四處都有被拍攝的壓力。高雄日前發生警察執勤時遇到民眾反蒐證,警方認為民眾應依法取得同意後,才能拍攝進行「反蒐證」。法務部引用個資法,表示警察執勤時,若為維護個人隱私,得以制止民眾錄影、錄音。不過高雄市長陳菊則是要求市警局要尊重人權,如果當事人是為了維護自身權益錄影,在不妨害公務執行下,應該被看做是基本人權,要求警察局拿捏執法分際。但有立委則是認為法務部引用錯誤,法務部也答應在十天後做出解釋。


然而對每天執法的基層警員而言,民眾不得拍照反蒐證,到底該引用個資法還是警察職權行使法,莫不希望上級早日做出解釋,否則執勤起來總有些綁手綁腳。也有警員指出,還好大多數民眾都十分配合,並沒有反蒐證影響到執勤的情況。倒是有網友舉一反三的要求有關單位,滿街的監視器是否也有觸法之虞,希望一併檢討。個資法上路,就連消防局的救護資料都以個資法為由,不再提供警方!中獎活動也不再公佈得獎人全名,校園榮譽榜名字也出現許多圈圈,對公務員而言,個資法造成的困擾還真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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