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墜條款三讀 大樓可裝防墜設施
鉅亨網新聞中心
立法院十六號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也就是俗稱的「兒童防墜條款」,未來大樓管委會,不可以禁止家中有12歲以下小朋友的住戶,加裝防墜設備。
(蕭照平報導)
兒童墜樓意外不斷,為了防止悲劇再度發生。立法院十六號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也就是俗稱的「兒童防墜條款」,未來可要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不得禁止家中有12歲以下小朋友的住戶,加裝防墜設備。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指出,從民國95年到100年期間,高達有99名的兒童發生墜樓或跌死的意外,顯示在公寓大廈加裝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設施有其必要。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她說
『讓我們的家長有選擇權,他可以在家裡為12歲以下小孩裝設防墜設施,當然這安全的防墜設施也不能妨礙逃生,或突出牆面的規定』
雖然可以加裝防墜設施,不過,只要小朋友長大後,相關設備還是要拆除或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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