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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發院:財團法人獎金應條件式發放 有賺就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09 19:07


國營事業績效獎金被砍,政府財團法人跟著遭殃,其中商業發展研究院今天(9號)表示,商發院今年好不容易「轉虧為盈」,希望不要「齊頭式」一起限縮獎金,而是改以「條件式」發放,讓有盈餘的財團法人也能回饋員工,以達激勵人心效果。(何庭歡報導)

商發院方面表示,經濟部曾徵詢商發院意見,目前看法還是希望財團法人的「績效獎金」發放能以「條件式」而非立委所說的「齊頭式」,也就是就年度結餘盈虧決定是否回饋同仁,以達到激勵人心作用。尤其政府一直要求財團法人不要過度仰賴政府,希望法人能有自主性營收,則同仁努力讓累積虧損轉盈後,就應該發放獎金,否則像商發院這類才成立的法人,有何條件能挽留在任員工?


商發院董事長徐重仁就說:『我們績效獎金就按照規定,那我還沒領到我不曉得,不過這部分我不太...績效獎金應該是要根據績效嘛!對不對?』

商發院人事室主任丁柔吟指出,商發院剛成立五年時間,過去還不曾發過績效獎金,今年度恰好盈餘已經弭平過去七百多萬的累積虧損「轉虧為盈」達五百萬以上,因此原先大家都很期待今年的績效獎金。丁柔吟進一步提到,商發院並沒有公務人員福利,所以要像公務人員一樣限縮獎金,很為同仁抱屈,希望最後決議能成為「有賺錢就回饋員工」,不過目前經濟部內只是徵詢意見,並沒有決定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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